昌吉学院 我校 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(“4+0”模式)专业 2023年招生简章

发布时间:2023-06-21 10:40 文章来源:教务处招生 浏览次数:

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,昌吉学院与我校联合开展应用型本科(“4+0”模式)美术学专业人才培养工作,学制四年,培养地点设在我校。

一、培养模式

采用“4+0”培养模式,在昌吉学院的指导下,四年时间在我校完成。昌吉学院、我校及合作行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标准。

二、培养院校

我校艺术学院具体负责,集昌吉学院、我校优势资源,强强联手,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。

三、招生专业

美术学专业(专业代码:130401),招生对象为普通类考生,生源科类为艺术类,2023年招生计划数30人。

四、选拔考试办法

本专业安排在昌吉学院本科提前批投档录取,只招收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。报考本专业的考生,须参加当年生源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,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本科合格线要求,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办公布的最低投挡要求,录取时按综合成绩排序(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40%与美术统考成绩的60%之和)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者。

五、学费标准

按照昌吉学院收费标准,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:6000元/学年。

六、学籍管理

采用“4+0”培养模式的学生,按照《昌吉学院学生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,我校协助进行学籍管理。

七、毕业证书发放及学位授予

采用“4+0”培养模式,在我校完成四年的学习,符合昌吉学院毕业条件者,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、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;符合昌吉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,可申请授予本专业学士学位证书。

八、培养目标

培养服务全疆中小学的美术教育教师人才。培养专业能力扎实,具备美术学科核心素养以及中、小学美术教学科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,具备合格的国语语言能力、美术培训能力和宣传推广能力的能在中小学教师的岗位上,从事美术教育教学研究和美术创作工作的专业美术教师。培养能在美术馆、文化馆、美术教育部门、设计公司、出版单位及社区,从事绘画、教学、设计、美术编辑、美术辅导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美术人才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九、职业面向

中小学教师岗位、美术馆、文化馆、美术教育培训机构、设计公司、出版社等单位。

十、培养特色

美术学专业整合本科院校的理论优势和高职院校的职业实践优势,依据培养目标和定位,研究设计“专业+职业多元能力一体化”人才培养模式,旨在培养学生职业岗位能力、专业创新能力、职业成长能力、专业创作能力。通过厚基础、深理论的前期学习(中国美术史、外国美术史、心理学、教育学等),构造职业核心素养和专业核心能力的养成阶段(中国画、书法、油画、版画、雕塑、美术学科教学论、招贴与海报设计等),以校内实训室、名师工作坊和基地校特色工作室为平台,强力打造实践课程,多角度实现厚基础、深理论、强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美术学人才的培养。

十一、学生资助

按照国家、自治区文件执行奖助政策。

十二、咨询电话

(一)昌吉学院

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:0994-2337793、0994-2354830(录取期间)

(二)我校

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:0991-8898231

艺术学院咨询电话:0991-8898681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昌吉学院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我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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